今天给各位分享子公司招标采购供母公司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母公司中标子公司供货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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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可以用母公司的资质投标吗
1、法律分析:不可以。 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子公司招标采购供母公司,各自在法定范围内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子公司招标采购供母公司,各自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法律分析:不可以,母公司与子公司虽然在事实上是控股关系,但是在法律上确实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借用一方资质或业绩证明进行投标,即使投标了,也是可以不予认可的。可以由母公司委托子公司某个人进行投标操作,但是名义上必须是母公司,签合同等所有事项均是以母公司名义才可。
3、尽管母公司对子公司享有实质控制权,但从法律角度看,两者属于独立法人实体,因此无法借用彼此的资质或业绩进行招投标。即便成功投标,也可能不被认可。经母公司授权后,子公司可委派相关人员进行招投标事宜,但公示信息应显示为母公司,且合同签署等行为须以母公司名义履行。
4、从法律角度,借用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被明令禁止。依据经济法规定,母子公司虽有从属关系,但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资质不可互借。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中,有办法实现相似效果。具体做法是,让母公司直接参与投标,资金流动全通过母公司账户完成。
5、子公司不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资质投标。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各自在法定范围内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自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而资质是一种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是否具有相应能力而做出的一种认定,该行政许可具有身份专属性,不得私相授受。
6、法律分析:不可以,即便是全资子公司,也不能以母公司的资质和业绩参加投标。母公司将注册资本金注入子公司后,就成为子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为两个独立法人主体,两者之间具有独立的财产,各自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子公司能将工程发包给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吗
不能。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当中,子公司与母公司为两个不同的独立法人机构,所以在工程发包的时候必须要通过招标的方式来进行获取,不能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应该是不能的,因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九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为两个不同的独立法人机构,不是同一采购人,集团公司不能将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给子公司。
早在2017年,住建部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出请示函,法工委明确表示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不应视为转包行为。然而,2019年住建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将此类情况视为转包,并自同年1月1日起实施。
母公司能否用子公司人员投标
法律分析:母子公司不能够同时参与同一工程(同一标段)投标,所以资格不能够同时使用。至于业绩,理论上母公司能够使用全资子公司业绩,事实上还要根据招标文件限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依据现今的法律条例来看,这是被允许的。目前并没有针对子公司代理相关项目,母公司无法参与投标的明确规定。然而,母公司可在适当情况下委托给其子属公司中的特定人员负责投标运作,但唯一的前提条件便是在名义上仍需以母公司为主导,且在签署合同时以及所有相关事宜中仍须以母公司为表象。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投标人,并不得歧视投标人。所以,母公司招标子公司参与投标是被允许的,但需要确保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合法合规的,并且不能因母子公司关系而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母公司不能使用子公司所具有的资质、业绩、人员投标。首先子公司不是分公司,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独立法律权利的经营机构,与母公司只是存在控股关系。其次子公司的资质、人员注册均为子公司,在资质管理人员管理上与母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经母公司授权后,子公司可委派相关人员进行招投标事宜,但公示信息应显示为母公司,且合同签署等行为须以母公司名义履行。至于代理商则需代理母公司参与投标,而子公司借用其资质及业绩仅限于自身投标之用。此外,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运营资质,分公司亦不可以自身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子公司招标,母公司可以投标吗?
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子公司招标采购供母公司,则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应被视为独立的投标人。因此子公司招标采购供母公司,如果母公司符合投标条件并有能力履行合同子公司招标采购供母公司,那么母公司可以自行参与投标。但是子公司招标采购供母公司,您需要仔细查看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子公司招标采购供母公司,因为有些政府采购机构可能会要求在同一项目中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而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具有利害关系,子公司招标母公司来投标会影响招标公正性。所以子公司招标母公司不能来投标。
法律主观:一般情况下,子公司不可以参加母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可见,不得投标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第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子公司是招标人,母公司是不可以参与投标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择优选择中标人为目的的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是不可以。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来讲,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人,二者在财务上有关联,他们分别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具有平等的民事行为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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